直播带货惹事了, 主播应该负责任吗?

2020-08-08 11:18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219

8月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全国消费者协会2020年上半年受理投诉分析",表明在流行期间,消费者大多选择在家消费,"家庭经济"下的相关投诉呈现出新的形势和新的特点,其中包括网上名人直播电子商务购物和消费纠纷。


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生活购物的思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主持人涉嫌夸大或虚假宣传,如使用"多数"、"排他性"等限制词。第二,商品质量不合格,有的商品甚至三无产品。第三,播音室里有来自不明来源的涉嫌欺诈的链接,用户点击这些链接后会被欺骗。第四,锚会诱使消费者进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平台的信用条件不佳。第五,部分商品的售后服务得不到保证.


主播对消费者通过实体店购买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负有什么责任?消费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经济日报记者接受采访时说。


应避免锚杆利用法律空白


2020年2月中旬,消费者在一个直播平台上花了1500多元购买了三件衣服。收到商品后,发现其中两件衣服与现场样品完全不同,退货要求被拒绝,消费者向长春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及时联系了直播运营商,对方表示这不是他们出售的产品。工作人员与运营商逐案核实了消费者提供的截图信息,指出了商品存在的问题以及消费者无偿退货七天的合法权利。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运营商将退还服装货款。


从主持人的直播室购买的货物有问题。主持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作为回应,上海神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耿帅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首先,有必要澄清锚在货物现场交付中的作用,无论他是作为运营商销售商品,还是在为其他运营商做广告。



 


耿帅指出,锚出售自己的产品,是商品经营者,有问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锚是为其他业务运送货物,则属于广告类别。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由广告商负责。广告发言人只有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广告仍然是虚假的情况下,才能与广告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但这也会让一些主持人利用这一差距。耿帅说,只要主持人提供证据证明他已经履行了审查义务,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就应该作为衡量锚的过失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根据事后刑事案件的结果撤销审查的义务。


广告法"还规定,未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被认可,但也有一些情况下,锚推荐的产品,他们自己没有使用。


在这方面,耿帅建议修改相关法律,开展网络直播营销,公开承诺主持人了解和理解产品的所有表现和存在的问题,以避免主持人利用差距,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建立现场直播商品检查制度


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目前网络经济催生了一些新的商业模式和业务形式,如网上购物、网络游戏、视频服务等,这些新的商业模式有利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但相关经营者也处于法律和监管的边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新问题的研究,尽快出台相关规范,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目前,为了促进生鲜营销新业务的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工作。

7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征求对"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督管理指导"的意见。


关于网络主播的法律责任,征求意见稿建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互联网上为商品经营者提供现场直播服务,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按照其具体行为和"广告法"的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严格规范网络直播的营销行为,提出征求意见稿,严格规范商品或服务的营销。通过网上商品或服务的现场营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实施进货验收制度,依法检查有关证明文件。


此外,不得销售通过直播法律、法规禁止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禁止通过互联网直播等法律、法规销售和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禁止通过法律、法规、法规进行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例如在互联网上直播的商品或者服务。


针对网上直播中发布虚假、非法广告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根据"广告法"的规定,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发布违反社会风气的违法广告,支持违法广告。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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