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上百株“蕨王”桫椤被非法砍伐, 三峡库区只有这个地方有

2020-08-12 10:21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70

重庆涪陵区江东果蝇自然保护区发生了一起非法伐木案件。根据涪陵区检察院报告的案件材料,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间,在被告胡某(52岁,一名草药商人)的指示下,被告彭某(62岁)和冉某(68岁)非法砍伐了11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刺果蝇。目前,涪陵区检察院已依法向涪陵区法院提起公诉。


据国家林草局发表的一篇文章称,刺柳又名"树蕨",被称为"蕨类植物之王"。它经历了生命的变迁,穿梭了一亿年。到目前为止,它是唯一一种木本植物蕨类植物。它与恐龙同龄,被称为活化石,可以被称为国宝。


据涪陵区公安局通报资料显示,彭和然以每斤1元1.5元的价格将违法的菠萝卖给了毒贩胡某。


江东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在村民报警之前,3月没有发现任何丢失的棘叶果蝇。保护区内没有专职人员进行监督和巡逻,他们都是兼职工作人员。"该办公室负责监督尖晶石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监管工作。


涪陵区林业局自然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局工作人员在八月十一日对本报说,案件发生后,他们已经做了保护区的优化工作,人员、基金、部门将加强管理,建立一支好的保护区队伍,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改进措施。嫌疑人查明了非法伐木现场。


三峡库区唯一的刺柳林


根据涪陵区林业局公布的官方资料,2003年8月成立了涪陵东果蝇自然保护区,覆盖江东街的七个村庄和三个社区,总面积为2500公顷。2007年,涪陵区批准在涪陵区建立江东果蝇自然保护区管理研究所,并在涪陵区林业局直属区野生动物保护站挂牌。


在实际工作中,江东果蝇自然保护区由涪陵区农田保护站委托江东街农服中心(原林业站合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护,涪陵区林业局每年出资一定数额的资金进行管理和保护。


据涪陵当地媒体报道,据微信官方账号微信2017年11月报道,江东仙人掌自然保护区是三峡库区唯一一片荆棘林,也是我国唯一一片离城市最近的刺柳林。保护区的保护对象是刺果蝇及其生态环境。2012年,保护区确定了两个核心区、两个缓冲区和一个试验区。截至2017年,保护区内共有20,000株棘果蝇。从2012年到2017年,保护区内没有非法采伐和破坏菠萝果蝇。


江东菠萝自然保护区的非法采伐记录已于今年6月被涪陵区公安局破获。


涪陵区公安局报告题为"涪陵警方破获了一桩非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巨大案件"。3月19日,涪陵土生土长彭某(男,62岁)与阮某(女,68岁)一起,在江东菠萝自然保护区内,用事先准备好的砍刀和其他工具,砍伐了刺形果蝇。成功后,两人将刺果蝇装进编织袋,并将其运往江东齐龙村的三组安置室和高速公路。当与这辆车联系以便运走时,当地村民发现了这辆车,并报警。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的警察第一次赶到现场,发现了彭非法砍伐并跑掉的五袋荆棘树的根。审判后,警方深挖,多次深入现场访问调查,并成功锁定其他犯罪嫌疑人胡某。



据调查,自2019年3月以来,涉嫌彭和冉在齐龙村的刺果自然保护区被非法砍伐,并经重庆林业科学研究院鉴定,这些采伐植物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刺柳。彭和其他人拿到后,以每斤1元和1.5元的价格将被非法砍伐的菠萝卖给了胡。


警方资料显示,52岁的胡是一名草药商人,他知道菠萝的药用价值。他故意给彭和其他人取样,让他们在保护区内寻找菠萝,以低价购买菠萝。胡用这些菠萝做中草药袋,并通过设立临时药房牟利。胡和其他人因涉嫌非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而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胁迫措施。


重庆市检察院与公安局联合立案监督


涪陵区检察院8月4日通知,此案由重庆市检察院和重庆市公安局联合立案监督。3月23日,涪陵区公安局立案调查后,由于重大、困难、复杂的案件,公安机关要求重庆市检察机关环境资源犯罪刑事检查专业小组(以下简称:环境资本专业小组)进行事前干预,指导调查取证工作。


环境资本专业小组检察官与侦查人员一起,多次对犯罪现场进行调查,并召开案例研究会,就珍稀植物鉴定、犯罪数量确定、行为性质界定等问题提出一些意见。6月8日,涪陵区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方审查后发现,被告胡某知道刺叶果蝇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为了寻求非法利益,他命令被告彭在事件发生后砍掉并购买。从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被告彭跑了七次,其他人非法砍伐了111棵刺柳树。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胡鹏违反法律规定,非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情节严重,对非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去年指出,保护区的保护措施令人担忧。


关于江东菠萝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措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涪陵区委委员、涪陵区农林分局主席、涪陵区农委副主任伍陵反映了2019年的情况。


重庆市民主建设委员会"参政议政"栏目刊登了伍陵的署名文章"抓住生态文明建设,重视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发展",表明江东果蝇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附属于涪陵区林业局的田间保护站,但没有人员配备,无法开展正常的保护工作。日常工作委托江东街道办事处林业站负责,保护区现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巡逻管理设备不足,综合管理能力薄弱,科研水平低,制约了保护区的良性发展。


伍陵建议,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有关单位应科学合理地配置机构和人员,杜绝无事业单位、无人员的现象。政府出台政策,探索农村卡贫户、低收入户、五保户等贫困人口参与管理模式,通过加强业务培训等方式,建立专门的保护管理队伍。



同时,对破坏自然保护区造成问题的,应当追究申报、审批、执行的终身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不仅要追究违法业主的责任,而且要向监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处理,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罚。查处违反纪律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形成全社会重视保护自然保护区的浓厚氛围。


保护区内没有专职人员进行监督和巡逻。


涪陵江东街农服中心办公室主任告诉本报记者,鉴于仙人掌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监管,农服中心没有专职人员,他们都是兼职人员。今年村民打电话给警方之前,他们还没有发现任何非法伐木行为。在其他具体情况下,他建议向区林业局的农田保护站咨询。

涪陵区林业局前姓李向本报表示,他已从原岗位调职,正在办理手续,由于体制改革,现改名为自然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部(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部)。


李姓负责人说,原挂在野生保护区的果蝇保护区管理学院没有设立,有两个品牌的人和马。过去,管理方法委托给江东街农服中心。案件发生后,现在的监管必须严格得多。


涪陵区林业局农田保护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委托江东街农服中心进行监督工作,仍有一点问题。他们现在还需要加强管理。他说,江东街农服中心聘请当地农民加强检查。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非法采伐活动不可能一天24小时被监控。案件发生后,我们对保护区进行了优化,人员、资金和部门将加强管理,建立一支良好的保护区团队,但现阶段没有具体的改进措施。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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