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的文件又有新规定,全国首个外资投诉中心设立了

2020-09-01 11:08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142

中国在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步。


8 月 31 日,商务部召开特别记者会,宣布商务部最近修订并颁布了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办法 "共 5 章 33 条,进一步完善了" 外商投资法 " 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完善了有关外商投资申诉制度。


商务部条约和法律司副司长姜成华在记者招待会上解释说,去年 "外商投资法" 出台后,外界对该法的比较原则感到关切,难以有效落地。


这一次,商务部发布了 "办法",对各方关注的问题作出了回应,完善了操作层面的具体规定,确保了 "外商投资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投资保护制度得以实施。姜成华说:"我们相信," 措施 "的出台将为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水平,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强的制度保障。"-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主席、商务部前副部长魏建国在接受第一位财经记者采访时说,与以往的文件相比,"措施" 在三个方面值得关注。


最大的一点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各种各样的机制或平台;第二,外国投诉的范围和范围已经澄清。"魏建国说," 第三个方面是,在全球范围内,中国政府在重视外国投诉的程度上排名第一。


设立国家外资投诉中心


如前所述,该办法有五章三十三条,其重要内容是:一是拓宽投诉范围,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向投诉工作机构申请协调解决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或者向投诉工作机构反映投资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并建议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此外,外商协会还可以向投诉机构反映投资环境问题。


第二,完善投诉工作机制。在中央一级,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国家外资投诉中心;在地方一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投诉工作。为做好中央和地方投诉工作,对投诉工作中的档案管理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定期监督制度和权益保护建议作了详细规定。


第三,澄清投诉工作规则,为方便投诉人投诉,有关措施对投诉的提交、接受、处理、处理时限、处理结果等工作规则作出明确规定,以加强投诉的协调处理,积极推动投诉的妥善解决。


第四,加强对权益的保护,在处理投诉过程中高度重视对上诉人权益的保护,规定申诉不影响投诉人依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投诉工作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上诉人的商业秘密、商业机密信息和个人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申诉人。


蒋成华解释说:第一,"办法" 规定了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他说,《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了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外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公平参与标准制定和政府采购活动在征收补偿方面,明确规定应当按照待征收投资的市场价值及时支付补偿。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禁止行政机关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为解决 "新官不理旧账" 的问题,规定地方政府应当承担按诺履行的义务,对因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和合同约定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周世俭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办法》的出台使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又向前迈进了一步,等于有了一个法律保障,有利于中国进一步吸引外资办法》的出台,在很多方面都是法律保护,既体现了中国政府保护外国企业知识产权的诚意和决心,也在保护境外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这是继 2014 年成立三大知识产权法院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专业法院的成立,对于外地企业来说是难得的好消息,一般情况下也不用再去找地方法院了。虽然我不敢说它已经完美无缺,但可以显示中国政府在这方面的努力和诚意。


第二,改善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救济方式,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姜成华说,为了促进解决外商、外商投资企业和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除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现有补救办法外,"外商投资法" 还专门建立了外商投资企业申诉制度,及时处理了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协调和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


他解释说,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基本法律层面上规定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制度。"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进一步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范围,完善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投诉工作机制,完善了投诉工作规则等具体制度,保护了外商投资在处理投诉过程中的权益。


周世建对第一位财经记者说,"办法" 的出台,实际上是对在华外国投资者的国民待遇。


世界贸易组织的世贸组织有两项公平贸易条款,一项是贸易中的最惠国待遇,另一项是外国人在另一国投资。除了没有投票权和被选举权外,他们亦应享有与本地市民相同的待遇。周世建说,"措施" 的目的是给予在华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这也是世贸组织基本规则的执行。


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李勇说,根据 "外商投资法" 及其实施条例和刚才发布的办法,国家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设在商务部投资促进局。


这有利于形成与外资的良性互动。


商务部外商投资司司长宗长庆在记者招待会上透露,在 "办法" 公开咨询期间,他收到了国际组织、外资协会、外资企业、地方投诉工作机构、专家学者等的意见和建议。


他说,通过完善外商投诉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解决外国投资者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将更有利于促进中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关系,更好地保护外资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稳定外商投资的期望和信心,从而有助于我国建立更高水平的开放经济体系,形成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


魏建国对第一位财经记者说:"我认为" 措施 " 最大的亮点在于它给予外国投资者投诉的权利。


他解释说:"总的来说,旧的" 做法 " 没有提到对一些政府工作、政府机构和有关单位,包括中介机构和商会的投诉,但中国领导人特别提到需要创造最佳的商业环境和一个面向市场、国际化和合法化的市场环境,这一核心是要实现外商、私营企业和中央企业的平等权利、平等规则和平等机会。


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在中国成立,我们都平等相待,平等相待,这是关键。因此,我认为 "法" 最大的亮点在于它赋予了外商这一权利。魏建国说,具体而言,外商在平台上有投诉的目标、目标和平台,各省、市、自治区,包括开发区、市、县,都要把指定的机构列为外商投资的联系机制,因为外商投资可能涉及水费、电费、交通费、税收、服务、物流、供应链和生产原料等方面,从来没有被这样一个统一的平台或组织自上而下地接受过。"-" 魏建国说。



 


许多外国商人告诉我,通过这种机制,他们可以直接问他们所提的问题和信件是否已被接受和解决,这与过去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他说。


第二,就申诉的范围和范围而言,采取"措施"可以说是实施新的"外国投资法",特别是"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的实际保障。魏建国说,新"外商投资法"出台后,外商认为这只是一部基本法,没有详细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之后,就没有任何领域和范围(投诉)。因此,"措施"的出台证明,我们优化了外商的经营环境,更加重视外商提出的问题,更加细致,更加落实。


第三,在全球范围内,迪拜、新加坡、阿姆斯特丹、美国和欧盟等其他投资热点都没有像现在这样重视外国投资。魏建国说,重视外国投资,有勇气和勇气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这是我们解决外商投资问题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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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种严肃的态度,敢于暴露自己的缺点,敢于尽快纠正和满足外商的要求,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一方面,中国政府在解决外国问题上确实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魏说。


周世建对第一位金融记者说,中国市场的规模不容忽视,而中国则坚持继续扩大开放,所有这些都给了国际投资者信心。


据商务部数据,2020年1月至7月,全国实际利用外资5356.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5%(769.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3%;不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


7月份全国实际利用外资634.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8%(90.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2%)。


1月至7月,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4145.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6%,占中国吸收外资的77.4%,高技术服务业比去年同期增长27.4%,其中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分别增长22.2%、57.6%、166.8%和15.6%。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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