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会被驳回?

2020-06-11 15:24   来源: 新华热线    阅读次数: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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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有效期是无效的,每一个成功注册的商标都有一段有效期。一般来说,商标自注册之日起10年内有效。期满后,可延长使用期限,每次延长10年。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且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逾期不申请的,可以延期六个月。展期届满时未提出申请的,撤销注册商标。简单地说,商标续期申请可以在商标期满前6个月到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提交,商标局将予以接受。

 

但也要注意!商标更新也可能被拒绝!首先,当一个商标被更新时,很多人会犯一个错误,就是忽略续约日期。如果该商标超过展期,将被商标局拒绝。第二,准备更新的材料如果不标准化,就会被拒绝。如果提交的材料不按要求填写,同时更新更多的商标,它们就容易出错。

 

那么,在进行商标更新之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首先,商标更新的时间是非常重要的。注册商标有效,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内未提出申请,则可准予6个月的延长期."商标续期类别应按照"国际商品分类"类别完成。原核准商品目前属于不同的国际分类类别,但需要全部更新的,应当按类别填写更新申请,保留原登记号,其余申请编号另行编制。原批准的商标图纸含有商标不能用作商标但难以分离的内容的,放弃该部分商标的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纸上,不需要专用权的,放弃;需要保留商标名称的,可以将商标名称的文字写在图形的外围,或者可以单独更新。此外,"商标续展必须提交"商标登记证"原件,并附上商标图纸副本5份。

 

商标对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一种无形资产,因此商标的更新是不可忽视的。商标更新可以不断积累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获得更高的评价价值。只有不中断驰名注册商标的持续使用,才能有资格识别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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